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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山東省重大突發事件應急 保障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 (2020-2022年)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1-01-07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山東省重大突發事件應急

保障體系建設三年行動計劃

(2020-2022年)的通知



為推進《山東省重大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體系建設規劃(2020-2030年)》主要任務、重大工程實施,提高我省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能力和水平,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到2022年,初步形成具有山東特色的應急保障體系框架,應急保障能力和水平走在全國前列。全省突發事件死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大幅下降,億元GDP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11以內,年均因災直接經濟損失占全省GDP比例控制在1%以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病患收治率和治愈率明顯提高,感染率和病亡率大幅降低,大規模群體性聚集事件有效處置率達100%。
  ——省市縣綜合和專業應急指揮平臺全面建成,應急信息一體化建設水平顯著提升,形成科學高效的7×24小時應急指揮保障體系。
  ——完成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建立全省公共安全風險一張圖,自然災害風險防控和監測預警預報能力顯著增強,自然災害防治工程取得重大進展,災后恢復與重建能力顯著提升。
  ——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取得明顯成效,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大幅提升,重點行業領域較大事故持續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省安全生產整體水平明顯提高。
  ——綜合及專業應急救援力量進一步發展壯大,應急預案體系更加健全,協同作戰水平大幅提高。完成5個區域應急救援中心建設任務,85個化工園區全部建立規范的應急救援隊伍,13個森林防火重點市和92個森林防火重點縣(市、區)實現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全覆蓋,省內航空救援實現80公里飛行半徑全覆蓋。
  ——形成以省級儲備為支撐、市級儲備為依托、縣級儲備為基礎的全省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建設一批省級應急物資儲備基地及智能化、綜合性物資儲備倉庫,2022年年底前生活保障類物資政府實物儲備基本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并實現動態平衡,實現12小時內受災人員基本生活有效救助。應急運輸基礎設施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阻斷道路24小時內應急搶通率明顯提高。
  ——大疾控體系構建基本完成,傳染病防控能力顯著增強。建設7-8個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援區域中心、1個核輻射事件緊急醫學救援處置中心,實現重大災害事故2小時緊急醫學救援。全省傳染病臨床診療規模達到1萬張床位以上,縣級疾控中心全部建成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每個縣(市、區)設置1處以上符合標準的集中隔離備用場所,儲備房間不少于400個。
  ——公共安全科技創新和應用效果逐步顯現,全省智能化煤礦達70%以上,智能化開采產量達75%以上;沖擊地壓煤礦和大型、特大型煤礦實現智能化開采。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危險工藝裝置全面實現自動化控制。建設一批高水平學科,攻關一批重大科技項目,建成一批應急科普教育場館和安全實訓基地。
  二、主要任務
  (一)完善應急管理領導指揮體系。
  1.完善領導指揮體系。加快完善重大疾病和傳染病防治工作領導體制,逐步理順公共衛生、防汛抗旱、防災減災、安全生產、信息網絡等重點領域應急管理領導體制。組建各級應急管理組織協調和指揮機構,加強各級黨委、政府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省委編辦牽頭,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公安廳、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加快應急指揮平臺建設。統一應急指揮平臺建設標準,完善應急指揮平臺功能,提高指揮調度、視頻會議、綜合會商、推演演練等保障能力。2021年年底前省、市、縣三級應急指揮中心達標運行。(省應急廳牽頭,省財政廳、省大數據局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加強現場移動指揮平臺建設。立足重大突發事件現場處置需要,加強應急指揮車、移動應急方艙、單兵系統等設備設施應用,完善移動應急指揮平臺和通訊保障平臺,提升現場應急指揮保障能力。(省應急廳、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省財政廳、省大數據局、省通信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完善應急專家決策咨詢機制。建立完善應急專家委員會制度,分行業分領域建立專家庫,組建專家咨詢委員會,設立首席專家,為公共安全風險防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決策指揮提供決策咨詢和技術支持。(省應急廳牽頭,省公安廳、省衛生健康委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二)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治理。
  5.加快實施綜合風險普查。2020年年底前完成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試點工作,2021年年底前完成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工作。開展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風險調查,摸清風險底數,查明抗災能力,建設風險數據庫。2022年年底前建成全省公共安全風險“一張圖”。(省應急廳牽頭,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6.強化風險監測預警。加強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擴展疾病監測種類,提高監測預警能力。建立外來入侵生物監測預警體系,提高動植物檢驗檢疫和疫情監測預警能力。完善森林火險視頻監控體系,優化氣象、環境、地質、地震、海洋監測臺網布局,提升海上風險監測預警水平,提高大中型水庫及骨干河道洪水預報、公共交通和人員密集場所大客流監控、安全生產風險綜合監測等風險預警能力。(省衛生健康委、省畜牧局、省應急廳牽頭,省氣象局、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地震局、省海洋局、山東海事局、省公安廳、省水利廳、山東黃河河務局、青島海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7.加強風險會商研判。建立公共安全形勢綜合分析制度,完善聯合會商機制,定期開展公共安全風險研判,動態掌握公共安全形勢。探索構建臺風、洪水、海上溢油、重大疫情、燃氣管道泄漏、危化品爆炸、大規模群體性聚集事件等突發事件預測分析模型,提升預測分析研判精準度。(省應急廳牽頭,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氣象局、山東海事局、山東黃河河務局、民航山東監管局、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8.加強自然災害治理工程建設。針對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統籌推進自然災害防治九大工程,加強災害防護設施建設,增強工程防御能力,提高災害防控水平。
  加快推進城市房屋除險改造,積極實施農村危房改造,提升房屋災害防御能力。(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農村廳、省地震局牽頭,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海綿城市和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提高城市內澇災害防御水平。編制城市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標準,加快建設布局合理、功能完備、標識齊全、管理規范的各級城市避難場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深入開展堤防加固、河道治理、控制性工程、蓄滯洪區建設,完善防洪抗旱工程體系。加快推進小清河治理工程建設。(省水利廳負責)
  強化泰山、昆崳山、嶗山、蒙山、青云山等重點林區火災防控,推進森林防火水源地建設和重點林區引水上山,有條件的重點林區逐步構建林火阻隔網絡。(省自然資源廳、省應急廳牽頭,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海洋避風避浪港建設,實施防波堤加固工程。推進智慧漁港建設。(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海洋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地質災害工程防范措施,2022年年底前完成55處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程,15處地質災害避險移民搬遷工程。(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山東黃河河務局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修復,努力恢復森林、河湖、濕地、海洋生態系統功能。(省自然資源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氣象局、省海洋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災后恢復與重建能力建設,提升災后受損公共設施修復能力。(省應急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9.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強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大力推動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轉型升級,加強安全風險信息化、智能化管控,全面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嚴格控制有毒氣體和爆炸危險性化學品建設項目,積極推廣應用泄漏檢測、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應器等先進技術裝備,加快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獨棟廠房限人、二道門防人”工程,2022年年底前危險工藝裝置全面實現自動化控制,城鎮人口密集區49家中小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完成搬遷改造任務,對列入關閉退出名單的企業有序關停。(省應急廳牽頭,省化工專項行動辦公室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煤礦重大災害治理,加大煤礦淘汰退出落后產能力度,加快煤礦智能化建設。2022年年底前,全省煤礦數量減至約100處,全省煤礦全部實現采掘工作面綜合機械化,高危固定崗位實現無人值守和遠程監控,智能化煤礦達70%以上,智能化開采產量達75%以上,沖擊地壓煤礦和大型、特大型煤礦實現智能化開采。(省能源局、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牽頭,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非煤礦山源頭治理,嚴密管控地下礦山、尾礦庫等重大安全風險,推進安全智慧礦山建設,2022年年底前省市縣企實現數據共享,實時匯聚透水、大面積冒頂、潰壩、高陡邊坡坍塌等重大安全風險在線監測預警信息。(省應急廳負責)
  持續加強冶金等行業領域安全監管,深化粉塵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間作業等環節領域專項治理。(省應急廳牽頭,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全面提升高層建筑、大型商業綜合體、石油化工等重點場所消防安全能力,整治老舊場所及新材料、新業態突出消防安全風險,推進鄉村公共消防基礎建設。(省消防救援總隊、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廳、省化工專項行動辦公室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加大道路運輸安全管控力度,加強對老舊客車和臥鋪客車的重點監管,開展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超限超載專項整治,加強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城市道路橋梁(隧道)、照明、供水、熱力、燃氣等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治理,完善房屋安全保障。強化民航、鐵路、郵政、水上和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監管。(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牽頭,民航山東監管局、省郵政管理局、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推動企業建立健全安全風險防控機制,深化完善雙重預防體系,大力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規范建設,2022年年底前基本實現各類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和安全生產標準化一體化建設運行。(省應急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能源局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三)壯大各類應急救援力量。
  10.加強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加強消防隊伍綜合救援能力建設,提升高層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城市綜合體、石油化工等滅火救援和地震、山岳、水域、洪澇等多災種綜合應急救援能力。加強各級消防救援隊伍規模結構和力量編成優化,2021年年底前各級消防救援隊伍完成規模結構和力量編成優化調整;2022年年底前打造省級戰區2小時滅火救援圈,市縣建成區5分鐘滅火救援圈。(省消防救援總隊負責)
  11.加快森林消防救援隊伍建設。加快13個森林防火重點市森林消防大隊和92個森林防火重點縣(市、區)森林消防隊伍建設,逐步配齊人員,盡快形成戰力,2022年年底前基本實現全省有森林縣(市、區)森林消防專業隊伍全覆蓋。(省應急廳、省消防救援總隊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2.加快區域應急救援中心建設。堅持邊建設、邊應急,加快森林火災、海洋災害、自然災害、危化品事故災害、礦山和地質災害5個區域應急救援中心建設,逐步配齊物資、裝備、人員。加快魯東、魯中、魯南3個區域滅火與應急救援中心建設步伐,進一步完善區域應急救援布局。(省應急廳、省消防救援總隊、省財政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3.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強省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全面推進救援理念、職能、方式轉型升級。依托具備一定能力的企業專業力量、醫療衛生機構,在隧道救援、事故救援、海上救援、防汛抗旱、地質災害、道路搶險、緊急醫學救援、傳染病防控等領域新建一批省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省應急廳牽頭,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總隊、省國資委、山東海事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4.積極推進應急救援航空體系建設。加快萊蕪基地以及泰安基地、煙臺基地、臨沂基地、威海基地4個區域基地的基礎設施建設和直升機起降點建設,加強濟南、煙臺、臨沂、泰安、菏澤等通用機場建設,提升航空救援基礎支撐能力。加大航空器租賃和購買服務力度,2021年年底前全省部署13架H-135直升機,航空救援能力明顯增強。(省應急廳負責)
  15.加強社會救援力量建設。督促礦山、危險化學品等高危企業按規定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隊伍,加強應急救援裝備配備,提高應急救援能力。2020年年底前全省85個化工園區全部建立規范的應急救援隊伍。發展壯大藍天救援隊、淄博紅狼、濰坊先鋒、濱州9958等志愿者隊伍,進一步發揮品牌效應。2022年年底前再培育發展一批省級志愿者應急救援隊伍。(省應急廳、省消防救援總隊、省化工專項行動辦公室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四)強化應急推演演練。
  16.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加快總體應急預案、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編制和修訂工作。進一步完善企業應急預案。強化各類各層級應急預案銜接融通和數字化應用,構建覆蓋全區域、全災種、各行業、多層級、全過程的應急預案體系。(省應急廳牽頭,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7.強化應急推演演練。各級政府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舉辦綜合性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社區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演練。高危行業企業、人員密集場所經營單位至少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應急演練,其他企業至少每年組織開展一次應急演練。企業各廠區至少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現場處置演練。強化應急演練分析研判、總結評估,發揮演練成果對應急預案的檢驗完善、改進提升作用。(省應急廳牽頭,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8.開展巨災典型情景構建和應急推演。立足重特大傳染病疫情、重特大洪澇災害、重特大地震災害、重特大化工(油氣管道)爆炸泄漏事故、大規模網絡信息癱瘓、核與輻射等典型情景,構建巨災情景工作方案,開展應急任務與能力分析,制定完善應對措施,編制巨災應急預案,開展巨災應急推演。(省應急廳牽頭,省衛生健康委、省水利廳、省地震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委網信辦、省通信管理局、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高應急物資保障能力。
  19.理順應急物資管理體制。整合優化分散在各部門的應急物資保障管理職能,加快構建黨委、政府統一領導,應急管理部門統籌協調,統分結合的應急物資管理保障體制。加強各類應急物資生產、采購、儲備、供應各環節的銜接,加快構建政府實物儲備為基礎,企業(商業)儲備、產能儲備和社會化儲備為支撐的應急物資儲備和快速調運機制。(省委編辦、省應急廳、省糧食和儲備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0.完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科學確定各級應急物資儲備的品類、規模和方式、布局,形成以省級儲備為支撐、市級儲備為依托、縣級儲備為基礎的全省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布局建設省級綜合應急物資倉儲基地,建設高標準、智能化、綜合性物資儲備倉庫。分類加強公共衛生、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救援處置、海上溢油、應急交通、動植物疫情等應急物資儲備。(省應急廳、省糧食和儲備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衛生健康委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1.加大重點應急物資采購儲備。制定年度重點應急物資采購計劃,科學確定儲備方式和比例,補齊補全應急物資儲備缺口。2020年省級優先完成生命搜索與營救、現場監測、人員安全防護、應急通訊指揮、傳染病防護、緊急運輸保障等急需應急物資的采購和儲備。各市、縣(市、區)根據災害事故應急處置需要,制定采購計劃,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依托專業救援隊伍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儲備。不斷加大應急物資社會化儲備。(省應急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糧食和儲備局、省財政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2.加快提升應急物資信息化管理水平。建設網絡互聯、信息互通、業務協同、節約高效的一體化應急物資管理體系。2020年年底前完成應急物資管理框架搭建;2021年年底前應急物資采購、儲備、調運全過程管理水平和能力明顯提升。(省應急廳、省糧食和儲備局、省大數據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3.大力發展應急產業。堅持急用先行、優勢優先發展的原則,發揮基礎較好的制造企業優勢,升級改造現有產業結構,延伸產業鏈條,統籌推進應急產業發展。優化應急產業布局,積極推進應急產業基地建設,2022年年底前在全省建設一批應急產業特色園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應急廳、省科技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六)提高應急醫療衛生保障能力。
  24.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實施疾控中心標準化建設工程,2022年年底前,縣級疾控中心全部建成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突出重點地區、重點人群和重點環節,創新防治策略,精準實施防控工程,遏制結核病、艾滋病等傳播流行,將疫情持續控制在低流行水平。完善各級醫療機構發熱門診標準化設置,實現對感染者或疑似者的有效防控。加強國家(山東)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創新和監管服務能力建設,提升藥物醫療器械檢驗和評價水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牽頭,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5.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建立完善“方艙式”臨時應急醫療救治場所標準規范,加強體育館、展覽館等封閉式大空間建筑資源調查,在突發重大疫情時,迅速搭建大規模集中收治患者的臨時應急醫療救治場所。合理規劃布局集中隔離場所,嚴格落實設置標準,每個縣(市、區)設置1處以上符合標準的集中隔離備用場所,儲備房間不少于400個。2020年年底前啟動建設省公共衛生臨床中心,在青島、菏澤設立分中心,總床位規模不低于3000張。各市依托現有資源設立1所達到三級標準的市級傳染病醫院。力爭2022年年底前全省傳染病臨床診療規模達1萬張床位以上。(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6.加快緊急醫學處置能力建設。優化重大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布局,依托綜合性和專科醫院建設6-7個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援區域中心,形成省市縣分級分類、綜合與專科兼顧的緊急醫學救援網絡,提高綜合類、燒傷類、中毒類、核輻射類、骨科類等傷病救治能力。依托醫療機構建設核輻射事件緊急醫學救援處置中心,提升核輻射救治能力。建立應對典型突發事件的醫務人員、急救設備、檢驗檢測設備、醫療器械、藥品試劑等資源配置方案,逐步實現功能模塊化、單元化。(省衛生健康委負責)
  27.提高災后疫情研判和風險防控能力。健全災后疫情分析研判和風險評估機制,提升災后衛生防疫工作水平,確保大災之后無大疫。科學制定公共衛生策略,加強心理支持和精神衛生干預,確保重大災難后有需求的受災人群及時獲得心理救助服務。加快建設康復大學,加強醫學康復、社會康復和家庭康復相結合的綜合康復體系建設。(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七)提高應急運輸保障能力。
  28.加快立體化應急運輸網絡建設。大力推進公路、鐵路、航空、水路和管道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增強綜合交通保障和支撐能力。加快濟南、青島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建設,提升完善煙臺、濰坊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功能,加快建成臨沂、菏澤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大力提升重要節點城市資源配置,擴大交通多樣化有效供給,打通交通服務“最先和最后一公里”。(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民航山東監管局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9.加強應急運輸協調調度。整合公路、道路運輸、港航、城市客運、鐵路、民航等部門交通信息資源,加強應急運輸保障的統籌管理,提升綜合運行監測、協調聯動和應急指揮、輔助決策分析、應急信息服務等能力,實現與綜合應急管理指揮平臺的協調聯動、有機銜接,全面提升應急交通指揮調度水平。(省交通運輸廳、省大數據局牽頭,省應急廳、省公安廳、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民航山東監管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0.加強應急交通救援和應急運輸隊伍建設。加強德州鐵路戰備儲備庫建設,提升鐵路舟橋搶架與鐵路橋梁橋墩應急搶修能力。組建省級公路工程搶險救援隊伍,提升公路工程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加強濟寧、棗莊、菏澤、泰安內陸水上交通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彌補內陸新興水域應急救援力量短板。依托骨干道路運輸企業,明確人員和裝備、物資等要素配置標準,2022年年底前每市組建1-2支綜合性應急保障車隊。(省交通運輸廳、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1.提升應急交通保障韌性。積極推進鐵路、公路、水路、機場、管道、長大橋隧、大型互通立交、城市出入口等重要節點監控設施建設,提高信息采集能力,2022年年底前建成高速公路視頻云聯網智慧監測與管控體系。加強交通運行狀態監測能力建設,科學及時處置突發事件,降低“二次事故”風險。加大綜合交通應急物資儲備,2022年年底前在臨沂市建設國家區域性公路交通應急裝備物資(山東)儲備中心。(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中國鐵路濟南局集團有限公司、民航山東監管局、省公安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2.暢通應急運輸“綠色通道”。完善應急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實現各類應急裝備、生活物資、重點生產物資、醫護及救援人員運輸轉運免費通行、優先通行。加強交通戰備應急投送能力和運輸保障隊伍應急處置能力建設,提高第一時間應急運輸保障能力。(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八)提高應急通信保障能力。
  33.建立應急通信保障協作機制。制定應急資源共享清單、交換渠道、評價機制,實現應急管理部門、通信主管部門、基礎電信運營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平時和戰時應急信息共享。提高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災害事故現場通信保障能力。(省應急廳、省通信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4.加強通信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網絡多路由、多節點和關鍵基礎設施容災備份體系建設。在災害多發、重要區域建設抗災超級基站、基礎設施及相關防護設備,提升公眾通信網抗毀能力和應急服務水平。全面加強網絡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提升網絡安全應急管理水平。(省通信管理局、省委網信辦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5.加強應急通信裝備配備。加強新技術、新業務在應急通信中的應用,保證在城市高層、地下、大跨度大空間建筑和石油化工火災事故、隧道及地質災害等信號屏蔽嚴重情況下,快速建立前方通信平臺,滿足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通信保障要求。加強370M無線應急專網系統建設和無線通信終端裝備配備,推動衛星電話、寬帶衛星等小型、便攜應急通信裝備的下沉配置。增強各通信終端信息互通能力,確保復雜條件下災害現場信息與指揮中心互通順達。逐步加強設備配備、維護和更新。(省應急廳牽頭,省通信管理局、省消防救援總隊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6.加強通信保障隊伍建設。加快省、市兩級應急通信基地建設,配備必要的場地、車輛、裝備、專業人員,加大應急通信保障培訓演練力度,提升監測預警、預防防護、應急處置、技術支援等應急通信保障能力。2022年年底前創建一支國家一級通信保障隊伍。(省應急廳、省通信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九)提高應急科技裝備能力。
  37.加強學科專業建設。推動高等院校在應急管理、安全工程、海洋工程、采礦工程、石油工程、水利工程等領域建設一批高水平學科專業。支持職業院校和企業實訓基地實施“訂單式”培養政策,培養更多高素質技能人才。(省教育廳、省應急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8.加大應急技術研究。實施高危行業“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計劃,加強沖擊地壓煤礦采掘工程技術研究。力爭2021年年底前完成城市應急感知系統、化工企業全風險評價與應急救援能力研究、工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智能檢測與控制平臺、礦山防治水研究與監控、防護涂料的制備與應用、火場應急封堵隔離材料等課題研究。(省科技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應急廳、省能源局、省消防救援總隊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9.提升應急裝備保障能力。聚焦重大突發事件處置需求,加強礦山救援、地震救援、火災處置、防洪防澇、減災救災、海上搜救、污染清理、環境監測、醫療救護、防護用品等領域應急裝備研發生產,形成國內領先的技術優勢。加快臨沂應急保障車輛、泰安應急特種車輛、濰坊隧道應急救援裝備、煙臺海上救生裝備、濟寧深部地震觀測裝備、聊城消防救援機器人、菏澤醫用機器人等高端裝備研發建設。加大先進適用應急裝備配備,逐步提升應急、地震、消防、公安、動物疫情、防汛抗旱、生態環境監測等行業領域裝備水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應急廳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0.拓展社會化服務領域。重點發展自然災害防治、安全生產、消防、生命線工程等行業領域風險評估、隱患排查、檢驗檢測等應急技術服務,加強交通救援、工程搶險、安全生產等應急救援社會化服務。改革完善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體系,建立醫保基金應急預付制度。積極做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和災害民生綜合保險工作。2022年年底前在高危行業領域和危險性較大的粉塵防爆、涉氨制冷行業和公眾聚集場所電梯全面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省應急廳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消防救援總隊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十)提高基層基礎應急保障能力。
  41.加強應急管理法治建設。研究制定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辦法,積極推進《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規定》《山東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山東省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規定》等省政府規章修訂工作。制定、修訂自然災害、安全生產等地方標準。開展全省執法標準化創建工作,推進執法信息化建設。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省應急廳、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省司法廳、省法院、省檢察院及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2.加強公共安全宣傳教育。加強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重要論述的宣傳貫徹。完善重大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和輿情應對工作機制,加強宣傳陣地建設,著力打造具有應急管理特色的政務新媒體品牌。扎實推進安全宣傳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普及安全知識,培育安全文化。推動各地建設面向公眾的應急科普和安全體驗場館,支持濟南市建設省級綜合性安全體驗教育基地。依托省委黨校(山東行政學院)升級改建省應急管理培訓基地。(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應急廳、省委黨校〔山東行政學院〕、省廣電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3.加強基層應急管理標準化建設。加快推進青島、淄博、泰安、臨沂等市安全發展城市建設工作,支持有條件的城市率先創評國家安全發展示范城市。深化鄉鎮(街道)基層應急管理能力標準化建設和村(社區)應急服務站(點)建設。(省應急廳負責)
  44.加強應急信息化建設。按照“一個平臺一個號、一張網絡一朵云”的總體要求,統籌推進各級各部門和社會機構應急信息化建設,加快新技術更新換代,制定全省統一的應急管理數據和業務標準,推動應急管理信息資源集聚應用。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我省“智慧應急”的“兩中心、五體系、一基地”(監測預警中心、指揮調度中心,決策指揮體系、風險防范體系、監管執法體系、資源保障體系、社會動員體系,科技創新和裝備發展實驗基地)架構。(省應急廳、省大數據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協調推進機制,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措施,落實責任分工,加大政策扶持,強化要素保障,強化調度督導檢查,加快規劃實施進度,確保各項工作高質量推進。
  附件:山東省重大突發事件應急保障體系建設重大項目
  抄送:省委各部門,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省監委,省法院,省檢察院。各民主黨派省委,省工商聯。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0年12月25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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