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團圓的日子就要到了,你是否已經開始激動了呢!但此時更不可大意,平安才有團圓!一定要站好最后一班崗!應急君整理了10個易發生事故的階段,望大家恰當防范!
新員工安全意識比較淡薄,初入工作,對一些安全規則不是很熟悉,在安全方面缺少必要的培訓極易引發事故。
事故案例:
2018年1月6日23時41分,一生物顆粒廠發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新員工趙某因操作不當,導致雙腿被滾動的基軸帶入刀盤進行絞繞,因傷及腿部大動脈、心跳呼吸驟停當場死亡。
為新員工進行必要的安全培訓是有效減少員工發生事故的重要手段。
把必要的安全規定、安全措施、安全設備認為是其實現目標的障礙。例如為了圖涼快不戴安全帽,為了省時間而擅闖危險區,為了多生產而拆掉安全裝置,為了盡快動火不開動火證等。這樣極易發生事故!
事故案例:
2008年9月13日8時左右,一企業反應釜在檢修過程時,1名員工未對釜中置換情況進行檢測,且未佩戴防護用品的情況下擅自進入作業,中毒暈倒。2名營救人員未采取任何防護條件的情況下進行施救,造成3人中毒死亡。
加強對員工的培訓,尤其對于高風險類崗位,一定要按規操作,切不可冒險作業!
為了爭時間,搶速度,往往倉促上馬、試車、使用,進而釀成悲劇。
事故案例:
2016年11月19日,一科技有限公司與其他公司合作工業化實驗噻唑烷過程中,使用不成熟的生產技術,工藝設計存在缺陷,造成副產品甲硫醇等有毒混合氣體外泄,致主操作工中毒,現場人員施救不當,造成事故擴大,最終3人死亡、2人受傷。
專業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在應用“五新”前,要預先進行危險性評價和安全系統分析,必須對操作者和相關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崗。
在這時期,職工往往連續奮戰,職工疲勞很容易發生習慣性違章行為。一些職工有時認為按照安全規程規定的要求去做,會耽誤時間,影響進度,于是,他們想方設法改變或簡化正常的作業程序,習慣性違章導致事故發生。
事故案例:
2019年1月25日,一建設工地在進行三樓屋面構架混凝土澆筑施工時突然發生坍塌,當場造成1人死亡,9人受傷。原因為建設單位將310天合理工期壓縮成210天,施工單位搶工期;安全隱患未消除,擅自進行混凝土澆筑作業,造成事故的發生。
在布置工作任務時,必須既考慮需要又兼顧可能,不能隨意追加任務或縮短工期。如發現職工“搶任務忽視安全”的現象要立即令其停工。
經過一天的勞作,職工的體力和精力消耗很大,盼望早點下班休息,這是人之常情。這時,也往往會出現思想溜號,工作精力不集中,而導致習慣性違章行為。作業接近尾聲,一直平安無事,人們對事故的警惕性會有所松懈。
事故案例:
2011年7月30日,某企業后勤員工站在灑水車上沖洗綜合樓窗戶玻璃及墻面衛生,當工作結束從車箱尾部梯子下來時,梯子打滑,人從梯子上摔倒在地上,導致頭部受傷。
各級領導特別是班組長和安全員在這時應勤提醒、多督促,使廣大職工保持足夠的警惕性。
作業時間內,在作業場所打鬧、嬉戲,操作機械設備時精力不集中,與正在作業中的人交談,極易造成事故的發生。
事故案例:
2019年,山東某地一叉車司機準備使用叉車卸貨時,與司機相熟的同事跳到叉車上與其嬉笑打鬧,司機不小心誤踩油門,叉車叉子插到了前方卸貨的工友腰上,工友因為傷勢過重、經過搶救無效死亡!
嚴格執行作業場所不準奔跑、跳躍、嬉戲、打鬧和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夜間作業是安全生產多發時段,因為管理松弛,職工思想麻痹松懈,形成盲區。單獨執行作業任務時,職工容易發生習慣性違章,這是因為他們離開了集體,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在沒有監護的情況下,造成思想麻痹。
事故案例:
李某是一家紙業有限公司造紙車間的造紙工。2019年10月20日0時至8時,是李某上夜班的時間。當天凌晨5時45分左右,紙輥架上原有的半成品紙輥突然坍塌,砸向坐在車間內正在打瞌睡的李某,造成其右腳踝骨骨折。
要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值班和現場帶班制度,夜班時間,要加大巡檢力度,突出重點部位、重點環節、重點崗位,確保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要對職工加強安全教育,克服夜班時間的麻痹松懈思想,自覺遵守安全規章制度,按章操作。派職工單獨執行作業任務時,一定要在交待任務的同時,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和危險點分析,并指定責任心強的人擔當監護人。
同一生產區域、同一時間有兩個以上單位(班組)同時作業,特別是一些外來施工作業人員對生產區域情況不熟悉、協調配合差、相互干擾等因素,易造成事故發生。
事故案例:
2014年12月31日,一機械制造公司在建設試生產期間的車間三車軸裝配車間停產。車間主任通知87名員工到車間進行盤點和維護檢修改造設備,并安排使用稀釋劑清除車軸裝配總線表面油漆。
24人在裝配A、B線兩側使用稀釋劑清潔作業;3人在裝配A線附近切割作業;5人準備在裝配B線附近燒焊作業;其他人員分別在盤點、劃地面標識線、維護檢修改造設備等;隨后電焊熔渣引爆了揮發的稀釋劑,造成18人死亡、32人受傷。
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生產安全時時刻刻都受到氣象因素的影響,例如高溫、暴雨、臺風、強對流天氣等,極易導致生產設施、生產環境等出現問題,可能造成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
事故案例:
2005年4月21日,一化工廠乳化車間在雷暴雨中發生爆炸事故。該工廠主要生產炸藥,是定點生產民爆器材專業廠家,爆炸是雷電引爆炸藥所致,事故致19人遇難,11人受傷。
請各企業關注氣象部門關于特殊災害天氣、防汛抗洪、防臺抗臺等預警信息通知,及時落實防范措施。
節假日前后,一些職工沉湎于節日的歡樂氣氛中,心思并沒有用到工作崗位上,很容易發生習慣性違章行為。
事故案例:
2020年3月2日上午11時左右,一制造有限公司節后復工過程中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企業各級領導應及時掌握這個時期職工的心理活動,做好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加強節后復工復產安全檢查,防范事故的發生。
安全無捷徑可走,
卻有規律可循!
望大家:
時刻注意安全,平安過節!